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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已箭在弦上
 [打印]添加时间:2021-08-27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214

随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救命药正通过价格谈判等方式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国内医保药品目录何时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2019年2月19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表示,2019年我国将开展新一轮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要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通过准入谈判、以量换价,降低抗癌药价格。

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的信号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经传出。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2019年1月13日报道,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指出,今年将建立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发挥医保战略购买者作用,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

医保药品目录是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主要是指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的药品目录,不仅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也适用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我国第一版医保药品目录是2000年5月25日正式颁布。

多年来,在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周期上,我国一直遵循着五年一次的惯例。2000年我国第一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诞生后,2004年对其进行了修订,新目录增加了“工伤保险”这项。2009年12月医保药品目录再次更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治疗性药品全部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甲类部分,意味着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不过直到八年之后的2017年,医保药品目录才再次获得更新,这次医保药品目录共包含2535个药品,修订过程中对儿童药、创新药、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和民族药等四类临床用药予以重点支持。

此前,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周期过长一直受到业内人士诟病。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健康保险与卫生经济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于保荣告诉界面新闻,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应该是实时的、动态的调整,但是我们现在远远没有达到这个目的,医保药品目录设置也并不科学合理,管理较为粗放。

于保荣认为,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周期过长说明管理僵化、滞后,一些应该淘汰的药品没有按时淘汰,一些需要纳入的药品没有及时纳入,这会影响临床使用。比如,一些辅助药物长期位列医保药品目录里就浪费了医疗保险的资源,而一些抗肿瘤的药物,虽然在国外医疗保险可以使用,但是在国内上市、进医保药品目录周期特别长,这就会影响到病人的使用。

以治疗结节性硬化症的喜保宁为例,目前在欧洲和北美,该药物均已被列为婴儿痉挛的一线药物治疗方案,但是在国内并没有上市,患有该病的患者刘金柱告诉界面新闻,通过国外代购一盒要花费1200元,还经常会出现用不到药的状况。他表示,国内远大集团曾做过仿制药,但一直没有下文。“这个药一直没有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完全是自费,还需要终身服用药物控制。”刘金柱说。

医保药品目录更新周期过长的状况对药企研发积极性同样造成影响。据媒体报道,一些创新药获批后如果错过医保目录的调整时间,则需要等待数年后才能获得进入下一轮医保药品目录的机会,而国外的创新药一般不会遇到产品因无法及时纳入医保而影响终端放量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设速度不断加快。2017年4月,国家人社部下发《关于公开征求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有关意见建议的通知》,对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8年4月,时任国家人社部医疗保险司司长的陈金甫,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表示,人社部已经做了专项部署,会尽快启动建立医保药品的动态调整机制,尽可能把更多临床价值高、治疗急需的药品纳入支付范围,既有效提高患者用药水平,又通过谈判方式把价格降下来,减轻患者的负担。

2018年10月,经过3个多月的谈判,17种抗癌药成功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熊先军在上述吹风会上透露,截至2018年12月底,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自执行新的谈判价格以来,在全国的医疗机构和药店的总采购量约184万粒/片/支。采购总金额达到5.62亿元,与谈判前的价格相比节省费用9.18亿元,累计报销的人次数是4.46万人次,报销金额2.56亿元。

对于有关部门表态今年将继续以价格谈判的方式推动更多药品进入医保药品目录,医改专家、陕西省山阳县卫计局副局长徐毓才告诉界面新闻,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之后面临最主要的问题是医保支付标准。医保目录调整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临床服务患者,最终都是要用的,要用就面临医保支付,医保支付当前最核心的就是支付标准,现在来看就是价格谈判。

徐毓才认为,由于目前的医保药品目录谈判不是谈目录而是谈价格,而价格又是市场中最容易变的因素,因此,谈判周期是定一年、两年还是其他周期,很难去确定。因此,他建议不确定“周期”,实行价格监测制度,就如同“石油价格”一样,当价格变动超过一定标准后,就启动协商调价,超过一定范围后,就启动重新谈判定价,总之,要快速及时做出反应。当然,还必须与医保支付必须联动,否则谈判就失去了意义。

于保荣也表示,医保药品目录的动态调整首先需要进行药物经济学评价,再综合性价比、市场应用等得到科学依据,在此基础上进行纳入、退出。在调整过程中还需要做好利益权衡,在决策上要规范、科学、透明,进一步规范一些地方的行政作风。

此外,于保荣认为,未来也应该参考发达国家医疗保险经验,让医疗保险没有目录,达到“服务内容、人群覆盖、费用保障”医疗保险全覆盖。医院里医生根据病情的需要,选择药品、技术、设备对患者进行治疗,包括我国支付方式,如果改成DRG(诊断相关分组)支付,就可以尝试取消医保药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