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娄霄云律师认为,太安堂涉及资金占用情况在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早有提及,但是审计机构通过保留意见的方式对涉及无法获得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事项含蓄的表达了质疑。涉及保留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两项:
(1)存货项目
太安堂子公司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爱多”)的库存商品4.91亿元。由于我们未能实施有效的存货监盘程序,我们无法就上述存货的相关认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2)预付账款与其他应收款项目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4、预付款项披露了公司存在1-2年的长期预付款0.95亿元,财务报表附注六、5、其他应收款描述了与预付设备款退回相关的应收款项1.58亿元及处置广东太安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相关的应收款项0.62亿元。由于我们未能交易对方进一步获取审计需要的相关资料,我们无法就上述款项是否合理合规性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对于保留意见事项二,监管最终认定,太安堂以改造智能生产线的名义和药品采购名义累计占用3.27亿,截止当下尚余2.41亿。有意思的是虽然审计机构对预付的1.58亿出具了保留意见,但是公司似乎在年度报告中不忘继续实施误导性陈述。
鉴于上述资金占用已经坐实,投资者损失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凡是2019年1月31日到2022年6月15日期间买入,并且2022年6月15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对于保留意见事项一,单纯审计的质疑似乎并不能构成信披违规,但是作为揭露日却已构成初步揭露的认定。新司法解释将揭露日起算诉讼时效三年,将会导致行政监管滞后直接引发中小投资者胜诉权丧失。而太安堂似乎也对康爱多存货问题及商誉减值早有预判,在2021年4月就打算将康爱多47.35%的股权出售给成都医云,同时将持有康爱多4%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成都医云行使。在完成工商变更及支付全部基准转让价款的60.00%,即44,887.80万元后,2022年1月该项交易离奇终止。背后是不是跟保留意见涉及4.91亿存货是否真实存在,作价是否准确不知有何关联?
现如今商誉减值,巨额存货无法实施监盘程序,而公司为了盘活增加公司运营资金,2021年相继通过出售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形式增加营运资金。
但是多数资金用于银行还贷,银行的抽贷跌价积压库存无法变现,最终引发太安堂流动性危机。太安堂集团作为实控人签订多份智能设备定制合同和药品采购合同,通过大额预付供应商,转汇太安堂集团实现资金占用。在采购和资金管理内控失效的背景下,公司在《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认定自身内部控制完善,也许这种内控评价仅仅是《上市规则》的要求,也只有监管和审计机构才能揭开信息披露的迷雾。